聖經中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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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中的故事

林德明牧師

為什麼聖經有那麽多故事?

聖經分為舊約和新約,前者包含摩西五經、猶太歷史、詩歌智慧書和先知書;後者包括記錄耶穌生平的福音書、初期教會建立的使徒行傳、二十一本教會領袖寫的書信,最後以宣告未來的啟示錄作結束。舊約和新約的前一部分大多是一些故事,想一想,一個沒有看過聖經的人開始翻開聖經,無論是從舊約或新約開始,最先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故事。

聖經記載的故事都是歷史的故事,都是真真正正在歷史上的故事,建構在特定的文化、政治和宗教環境,一些人怎樣面對人生的命題,作出選擇回應。摩西在埃及長大,將到四十歲,看見自己以色列的同胞受欺壓,於是打死了一個埃及人。在以色列王國時期,面對外邦強大帝國,要選擇臣服或者反抗。以色列亡國後人民被擄,在異地要學習落地生根。耶穌時代,耶穌被捉拿被審,讓我們可以一瞥當時的宗教及司法制度。保羅在雅典宣道,解說「未識之神」,看見保羅面對當時宗教文化在宣講信息時,作出相適的回應。

聖經故事是個人的故事,聖經中的人物每個都有血有肉,有不同的背景、不同的性情,在眾多的聖經人物當中,我們可以找個自己的影子,看到自己的懦弱、衝動、固執、睿智、堅強,跟我們一樣經歷人生的起跌。摩西衝動殺人,逃到曠野,從王子身份跌至人生低點。保羅從一個迫害人的法利賽人轉變為受迫害的使徒,生命亦經過180度的轉變。

聖經雖然有着很多人的故事,上主亦看似是因着個人、民族或國家的需要參與其中,或提醒、或審判、或拯救,然而,聖經原來有着更「大」的故事,貫穿新舊約,從創世記到啟示錄,從創造亞當到基督再來,原來我們所有人的故事,我們的喜怒哀樂、生命中的高低起跌,都只不過是這個大故事一些不着眼的小情節,原來上主已經有祂的「大」計劃,看似是上主參與我們的故事,其實是我們參與上主的故事。

那麼,我們的微小就代表我們不重要麼?當然不是,如果我們不重要,聖經又為何存在?為什麼又要記載那麼多上主與人相交的故事?原來我們是很重要的,如上主眼中的瞳仁,原來神愛世人,原來我們所未度的日子,都已經寫在祂的冊上,所以,我們必須謙卑,來到上主面前,冀求能與祂共寫我們一生的故事,能在祂的大故事中有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