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有這樣的應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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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有這樣的應許?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梁楊新欣

常言道:「口講無憑」,「憑據」是一種顯示個人信用的東西。例如辦借貸或按揭時,須以實物或房產作抵押。一般而言「憑據」是看得見、能觸及的實質。

最近我靈修時,讀到出埃及記第三章,內容講述耶和華為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手,於是打發摩西去見法老,好叫法老允許以色列人離開為奴之地,回迦南去。當時摩西覺得自己沒有才能,也無身份地位,什麼都不是,所以不敢去見法老。耶和華神便應許他:「我必與你同在。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,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,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。」﹝出3:12﹞那時候,摩西還未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而耶和華卻以將來要發生的事情 ─ 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 ─ 來作為憑據。最後,摩西對上帝呼召的回應是什麼呢?摩西相信耶和華的話,並且順從祂的命令去見法老。

新約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一節說: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未見之事的確據。」自有永有的上帝,差遣聖子道成肉身來到世間,為要拯救世人。基督同樣是甘心順服,被釘身十架,完成救贖大功,且在死後第三天復活。「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時所犯的罪過,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」﹝來9:15﹞

創始成終的上帝,應許摩西:「我必與你同在」,今天也同樣應許與我們同在,但願我們能憑著信心倚靠祂,縱使看不見什麼實質的憑據,仍甘心順服,跟從祂的引導,走這人生的天路歷程。